你好。我在网上申请了一千的贷款。到手七百。然后有逾期了。对方收取我逾期费用。一天35元。请问律师。他们是不已经。属于高利贷了。我可以不还吗?
2025-05-12 18:19您好,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借款人在到期后未能按时还款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您提到的情况中,如果您的贷款是合法有效的,并且没有超出法律规定的最高年利率上限(一般不超过36%),那么您可能不会被认定为高利贷。 然而,由于您没有提供具体的合同文本和相关的法律依据,因此无法直接判断是否构成高利贷。如果您担心自己可能面临的风险,建议与专业的法律机构或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此外,即使借款合同中存在较高的利息条款,也需要注意是否存在其他附加条件,如高额手续费、滞纳金等,这些也可能影响最终还款金额。 最后,请记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理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