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收养了一个孩子!一直没有上户口!当时没有去派出所报案!现在老公在外面养小三!我提出离婚!孩子归我所有!离婚以后孩子可以上户口吗
2024-08-29 22:25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收养的孩子应当由收养人抚养,并且需要在收养手续完成后,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因此,在收养孩子的过程中,您应该及时到当地的公安部门进行报备和落户。 至于是否可以申请离婚后变更孩子的户口,这取决于当地的具体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收养关系已经解除,孩子可以随父或母一方生活,并不需要重新办理户口登记。但是,具体操作还需要参照当地的相关法规。 如果您对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答案。同时,也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避免因个人疏忽导致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