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父母在我婚后赠予我一套拆迁房,拆迁的老房子评估140000,我要的拆迁房是190000的,房主是我的名字,当时把老公的名字也写上了,现在回迁房还没下来,这几年他的工资没交给过我,所以剩下的钱和装修钱我让老公出,他不想出钱,还不想把房子归还我父母,老房子是我婚前就有的,征收房屋协议是在我婚后2015年征收的,我不想离婚,可他就想不出钱还逼我离婚,只要我提出离婚他是否就会的到这套房屋的一半的财产呢?我觉得他是这么想的!请问律师有什么办法把我老公的名字去掉?
2018-01-07 13:59您父母赠与给您个人的,一般是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在婚后您加上男方的姓名,视为对于男方的赠与,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想去掉对方的名字,除非对方同意,在对方同意之后可以办理婚内财产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