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九月结婚,彩礼五万,加强接的礼金和改嘴钱等共计十二万元不等,结婚置办首饰衣服等花了四万余元,借给男方母亲四万,我婚后每月工资4200以上,男方紧工作五个月,工资两万余元,现今手里存款一万余元,婚房男方母亲的名字,现今怀孕六个月多次讨要借给其母亲的四万元,生孩子用,对方以没钱为由,以后给,我不同意,最后男方母亲要由法院判决,请律师给予法律援助,这种情况我会要回这个钱吗?
2025-06-07 07:57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因此,您的婚后存款以及与丈夫共同购置的房产等均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您提到的借款问题,如果借款用于家庭生活需要,且未约定归还期限或已到期但尚未偿还,则该借款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您已经尽到了合理催债义务,并且对方仍拒绝还款,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总之,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及家人的隐私,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