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晚上被电动车撞到骨折了,当时没有感觉到受伤就站起来了,和我一起的朋友认识骑电动车的人,说好的第二天一起去医院看看,就让他走了,晚上回去休息了一夜,第二天起来后发现手肿了,不能动了,然后等着骑车的这个人来一起去医院,等了好久他都没来,自己就去医院看了,医生说骨折了,让打上绷带,这个肇事者一直都没来,我的朋友后来找到他,付了两次打点滴的钱(大约50元),之后就见不到人了,后来找他付医药费和之前的医药费,他不想支付,我们便提出报警,他却对我们说:派出所我有人,随便你们告。请问我们该怎么处理,需要要求什么赔偿吗?
2020-11-05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