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前夫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在他那里,户口入在我家,我家里土地征收,孩子有一份,现在他要我把孩子的那份给他,但是离婚证明上没有注明我要把孩子这份交给他,现在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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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孩子应得的的份额归属于您孩子的,不属于您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可以享有的,您夫妻双方是能代替孩子保管其份额的财产的。如您有需要,可以来电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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