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渠口镇蒲溪村民,建工业园区拆迁,现在回迁安置建房,宅基地本来是按户安置,我儿子14年和我们户口分离,现在他们说12年之后分户不算,不能给我儿子宅基地,请问这种说话正确吗?望解答谢谢
2024-08-28 19:51关于您提到的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一般来说,在农村地区进行土地征收或房屋拆迁时,政府会根据国家政策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合理的补偿,并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人。对于您的情况,如果您的儿子在12年前就已经与家人分户,那么在12年后重新成为家庭成员的情况下,他应该被视为一个独立的家庭成员,享有同等的土地使用权。 然而,具体到您的案件中,可能涉及到多个方面的问题,如户籍管理、土地权属争议等。建议您向当地村委会或者政府相关部门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此外,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相关问题,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等。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