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孩子抚养费,被法院列入黑名单是什么后果

2019-10-21 16:06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前夫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2019-10-21 16:06:01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823今日律师解答 52511

相关推荐
持刀砍警察没有受伤怎么处理 1回答
醉驾上诉到中院打电话让过去一趟也不开庭 1回答
高考报了名不交费会有什么法律责任 1回答
网络违法行为举报热线 1回答
公司不给三薪企业法人变更员工是否能得到补偿 1回答
我在别人打的欠条上写的证明人三个字被债权人涂抹了,我有还款责任吗 1回答
无财产可执行会司法拘留吗 1回答
单位结算卡法人给别人用有什么风险 1回答
河南省法院网上立案成功后多长时间心必须交费 1回答
我是被告我在民间借贷借钱被起诉,但起诉我的人和借钱给我的人不是同一个人 1回答
合同没到期房东就和其它人设计赶走我另签合同 1回答
夫妻存续期间,法院判给对方不动产和动产,合理么 1回答
做伤残鉴定找律师是不是鉴定的高 1回答
地方一次性退役金不给发 1回答
劳动合同签了两次,第三次公司不签了,只给了补偿金,没给赔偿金,能否追要经济赔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