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举报答复的司法解释,我在市城管局实名举报违法建筑已经四个月了,至今无任何答复和处理结果,且于两个月前该局给我出具一份假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欺骗我,三个月前土地局已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属违法占地,我已在此违法建筑内做生意(已前不知是违法建筑),在和他产生纠纷后举报的,这种情况下我想起诉城管局未履行法定职责可以吗?他是否侵犯我要求的答复程序权了?我是相关利害人吗?诉讼请求是否可写一:判令被告未履行法定职责,二:判令被告按原告递交的实名举报信内容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具体该怎么办?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吗?一个迷茫的人请尊敬的律师指点迷津,谢谢。
2025-08-05 06:11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可以考虑以下步骤来解决问题。 首先,你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你的合法权利受到了侵害。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你的真实身份证明、与违法建筑有关的照片或视频等。 其次,你应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要求被告履行其法定职责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在起诉时,你应当明确指出你认为被告没有履行其法定职责,并且你的合法权益因此受到了损害。 最后,如果你认为自己是相关利害关系人之一,那么你有权提起诉讼。同时,你也需要确定你的诉讼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确保你在起诉时提供了充分的理由和支持材料。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