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工伤己经去保障局做了笔,录,公司说还在做工伤定性,请问什么叫工伤定性?

2020-11-14 17:29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对于工伤的认定,需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以及职业病认定的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020-11-14 17:29:2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8076今日律师解答 45040

相关推荐
离婚时确定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配 1回答
劳动法怎么维权要回往年的加班没有休息日的工资 1回答
房东授权房子给中介,我从中介手上租的房子。中介公司跑了,房子也要到期了。这押金我该问房东要吗 1回答
欠了7000块收到法院传票 1回答
欠债不还钱金额达到多少可以起诉 1回答
我们在售楼部付了首付 之后贷款做不下来 我们要求退房 但售楼部还要违约金 我们该怎么办 1回答
大货车撞人全责赔偿,导致背后骨头断一根,腿部肿胀青紫。 1回答
老赖给小孩的抚养费算财产转移吗? 1回答
你好,我堂姐(已经出嫁几乎不联系)她在借呗上借钱,紧急联系人填了我的手机,最近几周我频繁被电话骚扰,我有什么途径可以维护自身利益,让他们别再骚扰了。 1回答
夫妻双方文化差异很大可以判决离婚吗 1回答
房产分割后一方一直没付款 1回答
手机屏幕的内屏坏了,然后拿到手机店去换,他原来说只要400多块钱,然后后来换好了之后,他又说要600多,然后我说我不换了,然后他就拆掉了,然后他把我里面的里面的手机里面的零件一些也拆下来了,然后没有还给我。 1回答
2020律师收费标准 1回答
用人单位既不补偿也忘了签劳动合同解除协议 1回答
做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