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婶婶二十多年前生下个男孩就跑了,现在和其他人生了孩子要办户口,想和叔叔办离婚,他们的孩子一直是我奶奶带着,我婶婶一分钱也没出过,也没问问过,前几天他把我叔叔的结婚证给偷给他妈了,我想问一下如果离婚,我婶婶有没有权利出抚养费,现在孩子都二十多岁了
2024-08-29 23:44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父母有对子女抚养权的优先权。但是,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则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 首先,如果您叔叔已经与他人结婚,并且孩子已成年,那么他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这通常包括生活费、教育费等。然而,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其次,如果您的婶婶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之一,她也有权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这可能涉及如何界定监护责任以及如何计算抚养费用等问题。 最后,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便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并获得具体的法律建议。他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帮助和指导,以确保在处理此类事务时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