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0年买的房子,各种手续都提供给售楼处和银行,也多次去催给我们做按揭贷款,一开始国家控制比较严迟迟没有批下来,但由于我们多次去银行催,最后银行批下来但售楼处不拿东西去做抵押,导致我们到现在按揭贷款也没做下来,后来找了售楼处想给他们全款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们拒收,现在他们到法院起诉我叫我赔付利息,请问这件事我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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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方存在高利等违法行为的,可通过向法院起诉减免部分利息,若对方不存在高利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建议协商制定具体还款计划,逐步归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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