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七年他从没管过家 孩子六岁多他也从未管过 我想提出离婚 但是订婚时他们让我签了一份自写的协议 说女方不要男方就要赔精神损失费呢 他是上门女婿 这样的法律任吗
22小时前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您的配偶之间存在长期婚姻关系,并且在订婚时签署了包含赔偿精神损害费条款的协议。然而,这份协议可能违反了《民法典》关于婚姻自由和公平交易的原则。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夫妻双方应当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决定家庭事务以及对子女教育、生活等方面的安排。因此,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签署不公平或不合理的协议。 其次,订婚是双方自愿的行为,而签署合同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如果该协议是在未经双方充分协商的情况下签订的,那么它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最后,由于该协议中的赔偿条款涉及精神损害费,这可能会影响到孩子的利益和健康成长。因此,在考虑离婚问题的同时,建议您仔细审视整个情况,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所有权益得到公正保护。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