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五年,现有一女,我们感情破裂再无和好可能,结婚时我们买一房子,娘家借他4万,目前还了2万,其他的至今未还,无欠条,婚后买一小车,结婚时礼钱24000退了12000家店女方全部陪,现我们想要离婚,我想要孩子,请问那些还是我应该得的,我应该要的。还有如果孩子归他,那孩子一月生活费应该怎么算
2025-12-09 10:19在离婚案件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通常涉及以下几点。 共同财产。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购买或获得的所有财产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债务承担。无论婚前还是婚后产生的债务,除非有明确约定,否则一般应由双方平均承担。 抚养权与子女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若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且孩子不满两周岁,则抚养权一般会判给母亲;满两周岁的则视情况而定。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常情况下是依据父母对孩子的亲疏程度来决定。如果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可以要求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生活费。具体金额需要考虑孩子的实际需求、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 至于您提到的借款问题,如果没有书面的还款协议或证据证明已经偿还了部分款项,那么无法直接确定这些借款是否应当由您一方承担。建议您详细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以便在法庭上提供充分的支持。 最后,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规划。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并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