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感情破裂与男方离婚,男方让我支付孩子抚养费,以及在他家多年的消费钱,否则就不同意离婚,这个构成敲诈吗?如果我起诉的话可以成立吗?不是一个省的可以在本省起诉吗
回答数:799
您好,您需要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但是孩子的抚养费是需要支付的,父母对于孩子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但是之后的费用一般不用支付,对方可能不构成敲诈,您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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