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9年教师超孩子开除公职可以维权吗?
2019-09-28 13:02没有法律依据,教育部门也不可能取消你的编制,教师作为公职人员违反生育政策违法生育子女的,除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理并缴纳社会抚养费外,还得接受行政和纪律处分。 1.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2.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3. 法律的效力是规范性法律文件对人的行为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行为,必须予以服从的一种法律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