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跟员工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劳动者现在已经履行了1年10个月,那么现在辞退她需要补偿几个月工资,此外如果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总共签了两次,目前劳动者已经在公司工作1年10个月了,那么要赔偿几个月工资。分别作答。
2021-01-12 18:14您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有具体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此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