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前几天在一个家具店定了两个床和两个衣柜,都是现货,商家给我开了一个订货单,写清楚了预收金额680,约定电话联系送货上门安装,没有规定时间,现在我因为其他原因,床不要了,只要衣柜,请问,我预付的680能不能抵扣买衣柜的钱?还需不需要向商家支付赔偿?如果商家没收那680,我能不能讨回来?谢谢
2025-10-12 13:31您好!关于您在家具店购买商品并支付定金的情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果您决定取消原定的家具订单,并且只购买衣柜,那么商家应该退还您的全部定金。 至于是否需要向商家支付赔偿,这取决于商家是否同意退款。如果商家不同意退款或者拒绝退还定金,您可以考虑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最后,关于商家没收您支付的680元,这可能是因为商家认为该款项已经用于替代其他服务(如安装)而非最终购买商品。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沟通协商来获取退款,但请注意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