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伴(丧偶)2O05年结婚,老伴有一独女已婚,这月老伴突然因病在成都去世,火化第三天,40岁的女婿和女儿在我悲痛万分时让我签了一个财产分配协议,让我将单位(他爸和他妈单位福利分房)和单位集资房(他爸婚前购房)两套住房给他们,车(我们婚后买的和股票(前爸购)给他们,他爸身份证医保卡,养老金(内剩有活期定期IO万还有理财产品)看病时让他们保管也不还了。我签了协议,但他们仍不满足,要我将他爸名定期存款(我们婚后存的)全都给他们,婚后我们经济上一直帮他们,我对他们这种贪婪行为很反感,因老伴还有一个老母亲在乡下,我们一直寄钱要养。所以我想问我们婚后老伴存的存款,无遗嘱,法定如何分配?那个协议合理吗?
2024-12-02 21:46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应当遵循的原则是“法定继承”,即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或法律规定,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进行继承。如果您认为协议中涉及的财产分配不合理,建议您与老伴协商解决,并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老伴的老母亲的赡养问题,您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相关救助措施。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保持家庭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