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大花岭江南新天地7月份买了一套房,8月份简单装修一下(做下水电,厨房卫生问贴了一下瓷砖)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我家人用三轮车全部清运出去,物业要求交600元垃圾清运费合理吗?他们说是政府要收的。没交多次关电,昨天协商让我家人交了2000元压金,200元垃圾费,物业又没帮我清垃圾收这款合法吗?
2025-02-09 04:38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物业收取垃圾清运费的行为是不合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对于住宅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收集和运输,并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其次,关于物业收取的押金和垃圾处理费,也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如果确实存在需要支付的费用,建议与物业公司沟通清楚具体金额以及是否为强制性的收费项目。同时,如果您认为收费不合理或不公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例如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提醒您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应尽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发票、合同等,以便在必要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