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向检察院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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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取保期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县市。但确有必要离开,需要与向当地派出所办理审批手续。请假条写明时间、地点、原因,请假期限等,请求执行的派出所批准。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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