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州宁波路红绿灯口轿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起先去交警队看了视频,交警判电动车方7,轿车方3,经交警检测轿车方有超速行为,电动车闯红灯行为,后来又经过对方说情改成五五分,可是医药费却是轿车方7,电动车方3,而轿车方经济能力有限,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只写了轿车超速(60/74),电动车闯红灯,没有电动车方的车速,以及是电动车方先撞上轿车还是轿车先撞上电动车,有什么区别,区别大吗,如果申请复议有用吗
回答数:592
您好,这种情况依据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进行,您的叙述区别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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