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和我丈夫是再婚,结婚2年后我们再买了套房子,但现在买这套房子是用的我们婚前他的一套房子卖掉的钱买的,但拿了我们婚后的30万元补的现在这套房子,但房子名字写的丈夫孩子的,孩子还未成年,请问律师这样子是不是我和这房子没关系呀,如果离婚的话房子没我的份
2025-06-22 12:59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和您的孩子共同拥有该房产。如果您与您的丈夫决定离婚,那么这套房产将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除非有明确约定或遗嘱指定。因此,无论是否使用了卖房款购买,该房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处理这类情况时,法院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你们之间的婚姻状态(包括结婚时间、共同生活的时间等); 您们各自对家庭贡献的大小; 财产的价值和来源; 是否存在其他证据证明您们之间有特殊的经济依赖关系。 对于您提到的“孩子还未成年”,这可能会影响到房产的归属权。如果孩子还在未成年人阶段,并且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来分担房产份额,法院可能会考虑将其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以公平地分配给您和您的丈夫。最终的决定取决于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官的裁决。 请记住,这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情况需要由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分析和评估。建议您尽快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以便得到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