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离婚,当时孩子4岁,和我一起生活,对方每月支付生活费500元。如今7年过去了,想让他增加抚养费,协商不成功,要求我起诉。该怎样取证他现在的收入呢?如果申请法院调查,该怎样申请呢?另外,就目前张家口的消费水平应该要求对方增加到多少钱合适呢?他是市二医院的大夫。谢谢!
2024-08-18 18:19关于您提出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 要证明对方的收入情况,可以收集证据,如银行账户明细、工资单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您证明对方在离婚时的实际收入。 如果您需要向法院请求调查对方的收入,您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提交一份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具体的步骤可能包括准备书面材料、提交给相应的法院部门或机构进行调查等。 关于孩子的抚养费数额,建议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孩子的生活费用; -双方的工作状况和经济能力; -当地的生活水平和物价指数。 通常情况下,孩子的抚养费会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来确定,而不是简单地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标准。 请记得,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祝您早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