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拒绝同居,从订婚到结婚累计从我家收了超过十万元钱,女方从不愿意花一分钱,并且提出离婚,如果离婚钱可以要回来吗
2021-01-12 18:25法律对于离婚返还彩礼钱的规定,可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结合当地风俗进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