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小吃街签了两年合同、每个月有800的管理费、租金是按我的营业额的百分之十五收取、可我现在经营半年了、生意不好、小吃街管理那边说我营业额底,超过三个月有权要求我撤场、只退回二万、我也想继续经营、我想知道合同是不是这样有权让我撤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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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合同中有这样约定的,有权让您撤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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