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时签了半年的合约,合约到2021年1月15号到期,我是1月9号和房东说不续租,到了后面到期之后我交了150打扫费之后,管理员请人打扫完卫生拍视频给我,我发给房东之后,房东说周一上报公司四个工作日后退押金,到了星期五,我问什么时候退押金,房东说我们没有按照合约上提前一个月通知他,然后后面我报警处理这件事情,从警局出来之后,房东说是我,违反合约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押金不给退,合约上写的是,租赁期限2020年7月15号到2021年1月15日,租赁期为半年,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约,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房东说我违反了这个,不肯退押金,但是我是住满了半年选择不续租的,房东以这个不退押金合法吗
2021-01-24 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