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标价不符十倍赔偿
回答数:938
若该超市行为涉及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即对以欺诈方法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实行“退一赔三、最低赔偿限额五百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但若超市仅仅是标价错误则并不会受到额外赔偿。但要补回损失。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2715 人今日律师解答 51436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