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一下,我和两个朋友合伙开了一间劳务公司。然后去谈工程做,有一单广州的工程是我去谈回来的,他拿了保证金24万出来,然后三个人,三个股东都签了一份这广州的工程本金谁出,利润怎么分,然后这工程我们不做了,我要了钱回来。没事了!然后公司的股东法定人他牵头去签一份深圳的合同,人是他介绍的,合同他签的,钱是其中有一个股东是他拿了几十万出来交,我们公司之间没有签像广州那一样怎么分的合同。现在钱被骗了,请问我作为股东需要承担这深圳被骗的钱吗?备注:公司三个股东,签名的是法定人,他牵头去签的,我知道这事,但是口头上说分,但是股东之间没签合同怎么分。我也是股东,其他一个股东是拿了钱出来的股东!一共三个股
2021-01-24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