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法院终止审理的情形

2019-07-23 10:22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行政诉讼终止审理的情形,其一般只出现在刑事诉讼当中,但是行政诉讼若是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中止审理:   (1)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6)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7)其一也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2019-07-23 10:22:34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6744今日律师解答 51722

相关推荐
非法收购自然再生资源罪 1回答
共同盗窃法院只责令一人退赔合理吗 1回答
北京律师协会免费咨询电话 1回答
退赃钱没有那么多了,可以不交吗 1回答
办离婚手续会问原因吗 1回答
县城外环以内不让建房子合法吗 1回答
《查封扣押冻结规定》析产诉讼 1回答
在线律师咨询马上回答 1回答
个人所得赡养老人协议书年限有要求吗 1回答
对公转账对方不给我开票 1回答
续签劳动合同要求员工服从今后公司搬迁可以拒绝吗 1回答
证明高利贷法院怎么判 1回答
非法持有毒品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1回答
日本法中离异配偶可以继承财产吗 1回答
团伙打架动刀什么罪邢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