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是德州的 我是泰安的。我俩处了半年多对象,本来打算定下来的,可我家里嫌远。怕我去了受委屈啥的。毕竟也对他家一无所知不了解。我家里想着我嫁过去的话得给我留点救命稻草。万一以后真离婚起码有点保障 我男朋友家去年就买房了 首付十多万每个月还房贷2000左右。名字写的我对象的名字。今年十月左右就交房了。我家想把我的名字也写在上面。 加上以后是不是就算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不算的话怎么做才能算是共同财产,需要办那些手续呢?
2024-10-04 21:29您的男朋友和您现在的情况比较复杂,因为涉及到房产继承权、婚姻关系以及可能的法律纠纷等问题。首先,关于房产继承权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产属于个人所有,除非有遗嘱或其他合法证明表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未明确表示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该房产仍应视为您的男朋友的个人财产。 其次,关于婚姻关系的处理,如果你们决定结婚并希望保持这种关系,那么需要通过正式的婚姻登记程序来确认双方的配偶身份,并进行相应的财产分割。这通常包括签订婚前协议或婚后协议,以明确各自对家庭资产的贡献和期望。 最后,如果您想要保留“救命稻草”这样的说法,可以考虑与您男朋友协商,探讨如何让房子成为您们共同财产的可能性。例如,可以通过赠予、赠与等方式将房子转移至您的名下,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等途径解决。请注意,这些都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确保公正透明地处理任何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