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个二婚的女人,带着同前夫生的儿子过,去年11月份认识了现在的丈夫,现在结婚4个月,他是过门女婿,婚前他就住在我家,他的工资一直用于家庭开销上,早段时间他叫离婚,我同意离了,他又反悔吾想离了,他话要离可以,但要退他一万元,请问我需要退钱吗?
回答数:346
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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