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孩子爸分开4年,孩子一岁多就是我自己带,我带期间他家没有出过一分钱,我们没有证没有办过酒席,孩子户口上在我家(女方)我想请问,孩子可以争取给我自己带跟他家 断绝一切关系吗,就是不认这个孩子了也给我写证明,
8天前在处理与孩子的抚养权争议时,您需要确保遵循当地法律规定和程序。如果您的孩子出生在中国,并且其户籍已被登记到您的名下,则通常情况下,法院会默认认为该孩子属于您的配偶一方。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或婚姻状态为离婚,也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律师或相关部门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此外,如果您确实希望断绝与孩子的联系并要求证明,您应该首先考虑是否有必要这样做以及是否有合法途径来实现这一目标。这可能涉及到法律程序和文件准备,因此请务必谨慎行事,并寻求专业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