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20年12月在绿地开发商认购了一套房子,首付已交,剩下的是银行组合贷款,我们希望晚放款因此和银行沟通晚审批一些。但是今天我们收到开发商的催告函,说剩余的钱未在12.28号之前支付,现在要求立即执行,3日内处理,否则会解除认购协议,定金不予退还。我想咨询一下收到催告函不处理的话,会有什么严重后果吗?谢谢
2021-01-15 13:20收到律师函一直不答复,是否有后果不能一概而论,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律师函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律师函形式上是严肃认真并具有法律意义的证件,如欠款、欠费发出的律师函就有催促的作用,颇有先礼手兵的意味。使受函方将现实问题与法律后果作一番比较,并作出评价,是自行履行还是选择诉讼。 2,在法律意义上讲还具有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如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面向债务人发函,一旦签收了该函就会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 3,律师函的内容是关键。律师函没有法律强制力,一般律师函的目的不是让你回复,而是起到告知作用。不回即认为认可。 4,如果律师函中的陈述内容违背事实,也可以起诉其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