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就是两个人已经离婚了在民政局办的离婚手续。没有经过法律会不会起效,离婚协议书上写着房子和车子,小孩儿都属于女方,男方每月要付2000元的抚养费,这才有两个多月然后呢?南方现在反悔了,要起诉要回所有的东西。请问男方可以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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