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是哥俩,北京人,26年前我们从东北回北京的家,当时兄弟住在父母房,我们回来就住在兄弟分的房子,(父母和兄弟都是一个单位)一住就是20多年,而且单位房改时都买下来了,当时兄弟同意我出钱加他的工令买下来的,只是房证名字没改过来。一住20多年现在这个房子在四环以外,现在置450多万了。兄弟现在想要回去交单位换一套大房子,我们同意,不知道买房子的钱怎样退还我们。
2026-03-25 22:30根据您的描述,您和配偶共同购买了一套位于四环外的房屋,并且该房产已经进行了房改并由您出资购买。由于夫妻双方对这套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因此您有权要求将购房款按照比例返还给对方。如果您和配偶愿意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考虑与您的配偶进行沟通,以确定如何公平地分配这笔款项。如果你们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可能需要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来帮助您处理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