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离婚不想要孩子怎么办

2020-11-06 15:5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夫妻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020-11-06 15:55:39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145今日律师解答 45731

相关推荐
被刑拘一个月后无罪释放,怎么理赔 1回答
如果残疾人法院判决书下来残疾人没有钱赔尝乍办 1回答
物业起诉我拖欠物业费,我该如何应诉? 1回答
妨害公务罪可以保释? 1回答
男a(24岁)男b(32岁)a是外卖小哥当天送餐b跟他几个朋友骑共享单车挡着a送餐,a着急撞了b已在交警支队立案a全责,第二天b说不舒服去检查,费用由a出,a同意说检查完把医院发票发过来自己就可以报保险,可是当天b只发了医院排号的单据并没有任何发票收据,现已经过了a报保险的时间,b却在可以报保险期间没有提供然后发票单据,还去法院告a,要求a赔偿误工费,医疗费用。请问a怎么办,如果上诉有机会赢吗? 1回答
意思就是说我欠了很多信用卡,加一些信用卡带贷款、圆满金额什么的,合计一共有40万了,会不会面临坐牢 1回答
恶意造谣诽谤诋毁他人 1回答
女方的孩子判给男方,女方再婚,女方的伴侣死后,孩子有继承权吗 1回答
回复短信验证码诈骗钱能追回吗 1回答
转正考试没过被辞退有赔偿吗 1回答
继承房子遗产没有写房子面积多大怎么分 1回答
运输羊皮需要检疫证吗 1回答
强制执行法院会查流水吗 1回答
托欠工资最快解决办法我没有合同,打零工怎么办 1回答
请问前几天宣判陕西榆林埋母案有哪些法律关系?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