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有一个朋友a他出钱找了另外一个人b出面。收购了一家A股上市公司,由于特殊的原因他不能直接出面,于是他通过这种方式找了代持人。但是现在代持人b拒绝承认自己是代持,说上市公司就是他的。我的朋友a已经去法院报案,他也能够提供当时所有的转账证明,因为收购上市公司的钱是他出的。公安已经把b带走了。他现在想确定几个问题:1、法院是否最终会判定代持合同无效,如果判定代持合同无效的话,那么他的利益怎么保证?2、由于是A股上市公司的代持,在收购的时候没有如实的向公众以及监管机构披露,那么这种行为是否会遭到监管机构的处罚,甚至涉及到犯罪,如果会有处罚或者涉及犯罪,会怎样进行处罚或者判刑?处罚的对象是否只限
2020-12-24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