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在逮捕又谁执行
2019-07-05 09:40作者:陌上花开蝴蝶飞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0/answer/*******93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情形:由检察院自侦的案件,犯罪分子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证据、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拘留并不是法定的逮捕的前置程序!在这里,默认法院所有需要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都是有时间办理逮捕的!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还有一个规定是,决定拘留的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法院没有这种必要。 拘留和逮捕目的都是限制人身自由,但拘留是应对紧急情形的临时性措施,法院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是直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