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结婚九年了,我带着一个女儿,婚后又生一女,九年前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因缺乏了解,两人性格不和,婚后两人经常吵架,他天天骂脏话,污辱我们母女,还打了我的女儿,我女儿被她打的至今留下了后遗症。我们到现在已经上法院离了两次婚,结果因他提出的条件太无理,都没离成,我们婚前住的是我娘家留给我的房子,后来拆迁搬了新楼房,当时他添了14多万块钱,现在他说家是他的,还是打骂不断,我一定要离婚,请问一下,这个该怎么分,房产证在我的名下
2025-01-18 05:32尊敬的读者。 您所描述的情况非常复杂且令人担忧。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应视为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或属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您与被告离婚过程中,双方共有的财产应当平均分割。 其次,关于房产问题,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对共有房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除非存在法定例外情形(如赠予、继承等)。如果房产登记在您一人名下,那么您可以主张对该房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并有权要求对方予以配合;反之亦然,如果您与被告已达成协议并进行了公证,则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补偿款。 此外,如果房产为拆迁安置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原则上归拆迁安置单位所有,而非个人所有。因此,即使房产登记在您一人名下,也需要考虑其归属情况。 最后,对于您提到的“恶意侮辱”行为,可能构成家庭暴力,严重者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人士的帮助,以便更准确地评估自身权益,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利益。同时,也提醒您在处理任何争议时,要尽可能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以免进一步加剧矛盾。祝您早日解决问题,恢复平静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