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合伙开公司,大股东55%,当事人45%,大股东私下把公司转让,当时签订了转让协议,对方打钱50万,当事人发现后经过协商大股东又不卖了,大股东一直管理财务表示要做亏损账目,当事人委托律师维护自己权益,愿意支付律师费。公司经营地在福建永安,当事人表示要求三明市律师处理。愿意支付律师费。
2024-06-22 17:02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大股东在未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私下转让公司,这可能违反了合伙协议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您作为公司股东,有权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您可以要求查看公司的相关财务记录和转让协议,以确认转让行为是否合法有效。如果转让行为未经您同意,您可能有权要求撤销该转让,或者要求赔偿因转让行为给您造成的损失。 其次,如果大股东表示不再出售公司,您需要确保这一决定得到正式确认,并且对之前的转让行为进行法律上的处理。 另外,如果大股东管理财务并声称要做亏损账目,这可能涉及到财务不透明或不当行为,您有权要求对财务进行审计,确保公司财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鉴于您希望由三明市的律师处理此事,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选择一位有经验的律师来代表您。律师将帮助您分析案情,提出法律建议,并在必要时代表您提起诉讼或进行协商。 最后,关于律师费用,您可以与律师协商确定,通常律师费用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工作量以及律师的专业水平来决定。您应确保与律师签订明确的服务合同,明确律师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