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让学生抄书算不算违法

2020-12-12 13:10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罚抄属于变相体罚,是犯法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2020-12-12 13:10:2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972今日律师解答 44002

相关推荐
租房子时候房主告诉水费余额50,但是过后自己查发现欠费1200块钱,房主说她交,但是没有文字证明,只有一条语音,如果她过后赖账了,不交了,算在我头上,怎么维权,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现在能做些什么 1回答
离婚后重新结婚发现和前期还住在一起怎么办可以报警吗 1回答
父亲赶母亲走,女儿可上诉吗 1回答
黑龙江高压线占地黑加仑赔偿 1回答
自己骑电动车和较车差点撞了,但是自己电动车摔倒了把自己摔坏人较车有责任吗? 1回答
未婚同居违法吗,一方已婚 1回答
女方继承父亲的死亡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用来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回答
律师会见一次收费500元 1回答
你好 朋友借钱 箱让他一次性还清可以吗 1回答
向残疾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1回答
老人被打轻微伤赔偿标准 1回答
顺丰快递扣押了怎么办 1回答
农村三级残疾人死亡有没有丧葬费 1回答
请问别人自己给我钱我有义务要还吗 1回答
拖欠工资不给,没签合同怎么办?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