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关于离婚的一些问题,就是有一个十周岁的女儿,我想自己带,我是女方,在农村我先生的老家有一套三居室自建的,这个我没出钱,在广西北海有一套两居室是按揭贷款买的,我是主货人,我想把家里的三居室给他,我要北海的两居室,因为北海这个一直是我在跟,买房,装修都是我在跟的,大部分的钱也是我在出,这个情况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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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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