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9年在交通银行办了张信用卡金额10000元,其中只能透支6000元,当时做生意需要透支6000元款,没想到亏了很多钱倒至很长时间没还清,2013年银行起诉到法院,2015年10月用打工賺来钱联系交通银行全部还清15980元多,并要求交通银行撤销案件,当时交通银行说会给我撤销案件,并寄了份已还清款告知书给我。我以为给我撤销案件了。2017年3月注册了个支付宝,在芝麻信用上查看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案件未撤销案件信息。联系交通银行至今还未给我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撤销案件,像这种情况耽误我一年零八个月信用,我可以向交通银行反起诉吗?
2021-07-07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