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面电瓶车急刹导致我和孩子跌的很重,因为我刹车刹住了没有撞到前车,自己和孩子连车带人一起跌下来,交警说我追尾全责,和前车一点关系没有,前车急刹并没有错,我心里觉得很委屈,我想问一下是这个情况吗?
2020-11-12 10:50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