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法律 家暴 出轨怎么处理

2019-09-07 19:06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能离婚,无过错方能要求损害赔偿,受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可治安处罚,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解释一 第一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第二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2019-09-07 19:06:12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980今日律师解答 44077

相关推荐
您好!请问一下棚改项目的征收,已经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并交了土地使用费、土地管理费、耕地占用税的,没有在土地上建房,这样可以认定为屋基吗? 1回答
财务纠纷现役军人遇到财务纠纷 1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 1回答
大庆在线律师家庭纠纷咨询免费 1回答
达飞云贷套路货违法吗 1回答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并丢弃 1回答
离婚了孩子归男方,女方私自卖房合法吗 1回答
有出货单,没有欠条,对方说钱以还了 1回答
厂房拆迁离职员工有赔偿金吗 1回答
律师事务所星期六星期天上班吗 1回答
顾客拿护肤品欠账起诉怎么说 1回答
交通意外赔偿包括哪些 1回答
工伤事故,客户不愿报工伤,有何风险 1回答
两套房子,都是我的名下,其中一套离婚时判给儿子,现在要拆迁赔偿请问这种情况是不是应该算成两户头两份拆迁费? 1回答
黑户可以买飞机票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