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个女的,以前在一起过一段时间,后来分开了,但是去年她开始给我借钱,有的时候给我要红包说没钱买这买那的,6月份的时候,她说要来我这里,我给她打了500订票,然后又让我给她打了1万,但是她拿到前后,把票退了,也没有来这里还说回老家了,但是她根本没有回老家,请问这属于咋骗吗?我要是报警,可以立案吗?我平时发的红包和她借的钱能要回来吗?而且她要了那1万是和一个男的一起用的,请问他们这样属于咋骗吗?
2025-10-20 14:30首先,您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诈骗行为。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确实存在欺诈、敲诈勒索等非法手段获取财物的行为,则可能构成诈骗罪或其他相关犯罪。 关于您的具体问题。 如果您已经报案并提供了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实施了诈骗行为,警方可能会对案件进行调查,并视情况决定是否立案侦查。 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以便进一步证实您的指控。 在警方立案后,您可以要求对方退还所有的借款和红包款项。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适用会因地域、时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或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获得更加准确和具体的法律意见。同时,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也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