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跟我借了6万块钱,写了借条但是借条上面没写还款时间,那个人一直都找借口说自己没钱,我也不清楚他到底有没有钱,他已经欠了很久了,每一年我都会让他重新写借条,今年我是真的想把钱拿回来
18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且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该借款合同的效力自债务人收到第一笔款项时开始生效。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您多次要求对方重新写借条,并且对方一直未能还清借款,也无需担心自己会丧失诉讼时效。 然而,如果您认为对方确实已经无法偿还债务,请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况。 对方是否有能力偿还?如果对方有能力偿还但故意拖延不还,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是否有第三方愿意代为偿还?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您的债权人能够找到一个愿意替他还款的人,您可以与他们协商,看看是否有可能达成协议。 是否可以采取其他措施来追回欠款?例如,您可以尝试通过法律手段或民事调解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请记住,无论采取何种行动,都必须遵循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程序。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