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了800块给一个同事,他跑路不还了。
回答数:537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交付时成立。因此,您已经履行了出借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在起诉前,您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还款事宜,如果对方拒绝或拖延还款,再考虑采取其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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