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在1994年协议离婚。(房产,孩子,财产归女方所有)后男方以"没有地方住,为由拒绝搬出。过了四个月我们私下又重新签订协议"房产,孩子,财产归男方所有'女方净身出户。现在我申请"公租房'被驳回,理由是我们私下协议没有法律效力。我想通过法院民事诉讼,(1)让男方归还房产。不知是否合理。(2)三年前我意外扭伤得了"急性脊髓炎'现已办理残疾证不知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我的退休收入每月1550元。谢谢!!
2024-09-20 22:31一、关于房产归属的问题。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双方曾经达成的协议是房产、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归女方所有的协议,并且明确表示女方将净身出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新的证据表明你们之间存在其他协议或约定,否则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应归女方所有。 二、关于法律援助的问题。 如果您因意外伤害而失去劳动能力并需要帮助申请法律援助,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这些机构通常会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残疾人的权益保护等。 三、关于退休金的问题。 您的退休金每月大约为1550元,这可能不足以支付购买公租房所需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当地的住房管理部门联系,了解是否有其他的补贴政策或减免措施可以帮助您负担公租房租金。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找其他的居住解决方案,如社区支持计划、临时住宿设施等。 总之,对于任何涉及到法律问题的情况,最好是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和全面的解答和指导。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